由 台達人員 周二 7月 14, 2015 12:56 am
與男導遊搞外遇婚外情的已婚女子,涉遭對方以裸照威脅與丈夫離婚,報稱導遊人員的45歲男被告黃星富,被控一項刑恐罪,案件今日在觀塘法院提訊,暫毋須答辯,押後至8月31日轉介至九龍城法院再訊,並待警方進一步調查,他期間獲准以現金3千元保釋。 案情指,涉案的已婚女子與被告同居,惟二人情海翻波,被告疑撕爛她的衣服並拍攝其裸照後,威脅她跟丈夫離婚,否則會將她的裸照發送給其丈夫及朋友。女子不敢報警啞忍一個月後,男導遊疑取去她的手機,暗中向她的丈夫發送她兩張裸照,她被丈夫追問後遂決定報警。而她返回同居愛巢後,亦發現被告人去無蹤,自己的證件、鑽戒及手錶皆不翼而飛。